当房价上涨时,卖方毁约拒绝履行合同,这是不少购房人在房屋交易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深圳立帮律师团代理的房产纠纷案件中最常见的情形。卖房人违约抬高房价往往给买方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买方主张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可否要求卖方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呢?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卖房人由于房价上涨毁约情况下,买房人除了可以选择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按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买房人实际还可以选择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约定房屋差价损失赔偿,即便存在约定违约赔偿计算标准情况下,如果该约定计算出的数额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主张损失赔偿。
温馨提示:房屋买卖纠纷中,卖方遇房价上涨而恶意违约时,通常会通过一些方式在买方履约时制造障碍,或者有些以夫妻共有房产出卖时未经另一共有人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买方应避免发生上述风险。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提高卖方违约的成本,从而避免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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